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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县委落实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承德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6-21 08:51:55 阅读量:314

根据省、市委联动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11月5日至12月20日对全市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生态环境治理、“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以及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四项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21年3月22日向我县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承德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开展省市县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巡视巡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巡察整改是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是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是推动“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再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承德市委按照省委开展省市县上下联动专项巡视巡察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承德实际,高质高效开展了专项巡察。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县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县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专项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后,认真学习省市开展专项巡察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先后2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2次政府常务会议,逐条逐项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坚决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行动上,明确了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确保巡察整改抓深抓实、落细落地。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县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县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靠前指挥,一线检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严格按照目标要求,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抓落实。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对具体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逐级压实责任。各牵头单位精心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整改到位,对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举一反三,抓好抓实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聚焦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我县对照交办问题逐一梳理,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细化了整改标准,实化整改措施。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治,针对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三个方面的19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6个,基本完成1个,正在推进整改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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