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承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6 08:39:11 阅读量:489
为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坚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现就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思想意识形态教育,筑牢纪律底线。纪检监察机关对全体干部要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思想觉悟和意识形态水平,时刻把遵规守纪放在首位,自觉做知法懂法、知纪守纪、依法执纪的模范,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贯彻《河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等方式,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从严律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的投入到学习、生活和工作当中。
三、强化工作作风,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认真履行请销假、离承备案等相关程序。请假或报告内容,必须注明事由、时间、地点等内容。要做好请假前后的工作衔接,保持请假期间通讯联络畅通,防止发生工作断档问题。对不按程序请销假、报告备案,甚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严肃处理。
四、强化主体责任,深化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对本级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始终以准则为标尺、以纪律为戒尺,时刻严格衡量和校正自身言行,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回避、保密制度和工作程序,把高标准严要求落到实处。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违规违纪的行为和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严格查办案件,坚决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从严处理,不偏袒、不手软、不保护,不搞双重标准,杜绝“灯下黑”问题发生,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作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敬畏感,强化遵规守纪意识。
六、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制度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端正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监督管理上做到敢批评敢教育,不当“老好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正确理解“严是爱、松是害”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县纪委组织部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巡察、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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