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2-29 15:59:04 阅读量:112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25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5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落实整改,注重举一反三,以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牵引,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县营商办对各相关单位党组推进情况进行梳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决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明确的标准、严实有力的行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各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在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存在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现象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1)反馈问题:县人社局党组2022年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多个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了一次性的集中学习,学习时间短,存在不深不透现象。乡村振兴局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部署较少,未能根据自身职责明确相应职责和工作举措。2021年、2022年党组会议记录中只有一次学习和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内容。(整改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县人社局:①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计划,6月、7月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冀言文章”《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未来将继续坚持落实好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教育机制,将理论学深学透。②6月底,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第二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撰写7篇研讨文章,用理论指导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具体行动,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③深入开展“学思想、转作风、见行动”主题大讨论活动,重新修订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的十条措施》、《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有效改善,人社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县乡村振兴局:①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素质。坚持把政策学习纳入到理论中心组学习中,不断加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同时,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会议精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理论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每个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勇气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乡村振兴就是促改革促发展,根据全县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在乡村振兴中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主动服务、全程服务、优质服务,增强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足。③强化协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紧紧围绕全县乡村振兴总体工作,积极协同各乡镇及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委、财政、农业农村、发改、住建、自规、交运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认真查找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促进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进。
(2)反馈问题:优化办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县优化办(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承德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与我县实际联系不紧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浮于表面现象,如:“事项清单”第63项举措为“组织全省国家级以上园区全面开展区域评估,省级以上园区广泛开展试点”,而我县没有国家级以上园区。第126项“具体举措”为“2022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8000万元”,没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数额。(整改单位:县营商办)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针对问题调整完善《承德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中部分事项。②坚持“举一反三”,在制定《承德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时,密切联系实际,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工作要点。2022年市人社局未对各县区下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具体任务,2022年县人社局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88万元。
2.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
(1)反馈问题:县公安局党委风险意识不够强,存在对本地营商环境的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现象。2022年县公安局下板城工业聚集区分局入企排查隐患及排解纠纷台账显示,2022年仅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因企业停产,没有发现问题。(整改单位:县公安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设县高新区自选服务平台—法律超市,由县高新区牵头主办,公安局协办。高新区公安分局3人入驻法律超市现场办公,县高新区进驻联络员1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设主管和联络员各1名,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线上”方面,开通公众微信号以及热线电话,以信息化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线下”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在高新区设置专门的法律服务窗口,派驻法律专业人员在前台解答企业、群众的法律咨询。
(2)反馈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对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指导不够。对企业安全监管指导不到位,辖区内监管企业数量多,分布较分散,存在偏重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如何整改指导少,帮助企业想办法 消除隐患解决问题意识不强。如:在对承德鸿泰溢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重检查、轻指导现象,规范性指导欠缺。(整改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县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①按照“复查+指导”“执法+服务”相结合模式,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整改,督促企业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深层次安全管理问题,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找准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推动完善并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突出指导服务系统性,针对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普遍典型问题,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通过答疑解惑、法律规范讲解、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深入探讨和交流,传授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的思路方式,深入分析隐患原因,强化企业自查自纠和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通企业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②承德泓泰溢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创建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期间,承德县应急管理局多次上门进行帮扶指导工作,针对公司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从专业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分享了隐患排查治理先进经验,现场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与解惑,帮助公司提升了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③县局执法人员从档案资料,作业现场,特种作业等方面对公司进行全面的指导帮扶,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57条题,逐一反馈该公司,形成诊断清单;提出管控措施和整改建议,帮助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清单;同时指导公司将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形成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销号制度,实现问题隐患清零。同时使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观念进一步转变,提升了自身安全管理经验、自身安全管理知识。
(二)在打造优质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规范化水平不够高,为企业服务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主动为企业服务存在短板”问题
(1)反馈问题: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存在为企业服务还不到位现象。县人社局党组在打造优质高效一流政务环境中,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还存在运行不畅问题。如:工商单位基础信息登记不精准,在“工商单位基础信息模块”查询过程中,部分进行工商注册两次以上的人员,只显示一条工商登记记录 ,对于要求执行初次创业的政策,无法通过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准确执行。又如:在“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申领”模块,填写必填项后,存在50%养老、失业系统协同金额与实际缴费金额不相符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主动为企业服务、排忧解难还不到位。如位于六沟镇东窑村国道101线公路旁顺天宫坊公司,受公路老化,破损严重,且未能及时组织维修影响,致使企业向外运输产品不顺畅。(整改单位:县人社局、交通运输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县人社局:①加强与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社保中心沟通,针对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协同信息出现滞后现象,实行“线上协同”与“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月末带协查函去相关部门核查工商信息690条,确保准确执行。②走访企业6家,充分讲解就业创业政策,了解企业现状,电话沟通税务部门,企业缴费五个工作日后,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协同数据准确,叮嘱其安排计划好缴费时间,及时准确完成补贴申请,坚决杜绝出现预警。
县交通运输局:积极谋划101线公路大修工程,并结合大修工程对六沟镇东窑村国道101线公路旁顺天宫坊公司企业门口与公路路面进行了改造,同时免费企业内部场地进行改造,已完成整改。
(2)反馈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在优化政务服务中有欠缺,不动产登记查询不够简便快捷。自规局办事服务大厅目前办事群众需持身份证等资料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由工作人员人工查询不动产信息,造成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待时间长,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不便。(整改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购置自助设备。
2.关于“宣传力度不够,效果不够明显”问题
(1)反馈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科学技术局)存在对科技型企业线下培训少,线上培训效果不明显问题。2022年科技局计划组织科技政策线下培训4次,实际只开展培训1次,企业参与度不高,线上培训存在挂机、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人数少等现象,惠企科技政策宣传效果有待提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对惠企政策宣传不够,县农业农村局只对重点企业和部分种养殖企业进行了走访,没能全覆盖点对点、面对面的进行政策解读,大部分企业和养殖场户政策掌握不深入、不全面。(整改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县发改(科技)局:①制定2023年学习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政策、项目申报、业务指导等方面培训。②加大宣传力度。对科技的惠企政策采取以“科技活动周”“可持续发展宣传月”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企业真正了解科技惠企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宏利,真正重视科技,同时加大科技投入。③严肃培训制度要求。针对培训内容,确定培训对象,严格培训要求,做到应培尽培,应到尽到,对多次不参训的企业,在科技型企业评复审、惠企政策等方面加强重点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向上进行推荐。2023年以来,组织线下培训3次,重点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惠企科技政策,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
县农业农村局: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单和服务手册。全面进行走访,做到“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解读。
(2)反馈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对牵头负责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就业培训少问题督导不到位,未及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培训。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共有3667人,2022年县人社局只培训117人,占总人口的3%,且培训内容较单一,多为种植业技术培训未及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培训。(整改单位:县发改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牵头指导县人社局和乡村振兴局再次摸清易地扶贫搬迁有劳动能力人员的底数,建立台账。二是精准掌握就业人员资源情况、技能状况和就业愿望,就业需求明、就业意向明,做到“三清两明”。三是对在本地就业的人员,根据本地产业发展特色,组织开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地方特色农产品相关农业技术培训和旅游餐饮、电子商务等培训,月嫂、木瓦工等培训,努力使培训做到“精准滴灌”。四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微信等媒体,向广大搬迁群众宣传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结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将就业培训现场搬到乡镇、村、小区,促进劳动者和企业有效对接。全县现有搬迁已脱贫户2089人,县人社局已完成培训148人。
(三)在打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中有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1.关于“执行政策不到位,工作有欠缺”问题
(1)反馈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执行政策不严格,设立附加条件,影响企业公平竞争。县自规局在与企业签订的《土地收购协议书》中存在“不合理条款”,承德县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因县级规划调整,政府需要收购该企业挂牌取得的15.83亩建设用地。县自规局要求该企业“协助滦阳晟景小区周边10.95亩土地的征战拆迁工作,待转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竞买,用以补充县土地储备中心因收购15.8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影响规划验收面积”,影响了企业公平竞争。(整改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时与企业对接,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删除附加条件。
(2)反馈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现场核查不及时,导致个别重点项目未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如:2022年4月14日,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关于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的通知》后,安排人员对阿华保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聚乙烯保温管项目、承德星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生产研发项目和承德裕丰种业有限公司国家玉米育繁一体化示范项目三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但三个项目均尚未开工,不符合纳入条件,由于沟通不及时,待再次进行现场核查时,项目已完工,错过列入白名单时限。(整改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①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服务意识。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提前介入。③加强职责落实,强化督导监督。
2.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反馈问题: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党组对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县旅文局党组没有制定相关产业规划,缺少可行性 招商引资来盘活旅游产业。如:全县拥有不可移交文物资源575处,涉及286个行政村,可移动文物20365件。已综合保护开发利用的村7个,仅占文游资源行政村总数的2%。(整改单位:旅游文化和广电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与县招商中心、市局、省厅的沟通,拓展推介渠道,加大招商力度,谋划包装了承德汤泉行宫度假区项目,撰写了承德县文旅资源、温泉旅游宣传片脚本,并进行视频制作,积极参加了全市温泉旅游宣传推介会,宣传推介我县温泉文旅资源。对照A级景区评定、四星级民宿评定标准,协助景区做好提档升级,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运、乡镇等单位的沟通,通过项目建设,全力解决重点景区周边环境建设问题。
(2)反馈问题: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心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县招投中心于2022年8月底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全县重点项目的推介等,目前主要在梳理权限谋划项目,在建项目、本县重点企业等,截止现场巡察结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较小,未达成相关招商协议,对中心成立前的项目推进还没有发挥作用。(整改单位: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心)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印发《承德县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2023年度承德县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等相关制度规范②积极承接京津创新资源疏解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对接央企企业。目前正与4家央企公司进行深入对接。预计今年9月份成立2家三级子公司。③在招商引资中发挥牵头作用,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的考核力度。成功举办一季度集中签约活动、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组建27支招商小分队,聘任8位招商大使;积极参与市委市政组织“百家粤企业进承德”等各类招商活动。④加大活动推介力度,主动上门宣传服务,密切跟踪对接。签约企业12家。
(四)在打造监管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中执法队伍不健全、执法不规范方面
1.关于“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工作质效需要提升”问题
(1)反馈问题:县林业草原局存在执法不够规范现象。县林草局行政执法中,存在使用法律条款不准确问题。经调阅县林草局对新杖子镇新杖子村村民修建屠宰场,硬化道路,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的处罚案卷[县林业和草原局承县林草决字(2011)第(039号)]中“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告知书”,采用法律 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市司法局开展执法检查时指出法律依据应该为《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属于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整改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切实保证办案质量。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意识;认真检查总结,制定整改措施。③强化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推送。
(2)反馈问题: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对景区和文化市场监管不到位,执法案卷归档不及时。2021年对娱乐场所和网吧检查时,对存在的问题的场所只在现场笔录中记录了处罚决定(承县文检[2021]第0070号、第0140号),录入监管平台,未形成处罚案卷。(整改单位:县旅游文化和广电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每个月至少对分管领域的旅游景点、歌厅网吧进行安全检查一次,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对检查记录进行归档,建立台账。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做到规范执法。
2.关于“执法队伍建设上用力不足”问题
(1)反馈问题:县统计局、粮食局执法力量不足。县统计局引导干部职工考取执法证件用力不足。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要求,县级统计部门需要由个以上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县统计局仅有1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具有执法资格,开展执法时需从外县借调人员,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执法较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目前因执法人员不足无法正常开展执法工作,无法满足全县涉粮执法监督需要。全员编制14人,实有4人,其中工人身份2人。粮食执法监督股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县级储备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的监督检查职能,执法监督股现有编制3人,在岗2人,现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只有1人。(整改单位:县统计局、县发改(粮食)局)
县统计局:
整改结果: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已推荐一名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份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并于7月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承德县现有持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2名,已满足执法要求。②结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和统计基期数据修订工作,已完成2个工业企业和81个投资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
县发改(粮食)局:
整改结果: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县委编办研究解决锁定事业编人员减少后如何补充问题,尽快补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式编制人员。二是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粮食执法督察股人员办理执法证,使持证执法人员达到2人以上,满足开展涉粮执法工作需要。目前因涉改单位人员无法进入,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2)反馈问题: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证件正在办理)占比较高。机关内部人员力量调配不科学。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现有工作人员7人,包括执法大队长在内的5人为辅助执法人员(占比过高),其中只有2人有行政执法证,致使水政执法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影响。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33名,另有辅助执法人员33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143人,另有辅助执法人员85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43名 ,另有辅助执法人员87名。(整改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县水务局: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水务局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在原执法人员5人辅助,2人有执法权限的基础上,从局机关内部持有执法证工作人员中新调配3人充实到局执法队伍当中,全面加强了水政监察执法大队人员配备,有效改善了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符合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人数,辅助人员符合实际监管情况。农业农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6名,不包括正在申请的2名人员,符合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人数。辅助执法人员为29名,经与县司法局负责执法证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得到的回复为根据自己单位实际监管情况辅助执法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辅助执法证件,对人员数量和比例方面没有限定。
县交通运输局:拥有执法人员228人,其中正式执法人员143人,另外有85人按照县司法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县政司字〔2022〕7号)要求,已不具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但因目前执法工作需要、符合资格的执法人员缺口较大,且此85人原工作岗位即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业务熟练、素质较高。为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和执法队伍稳定,交通运输局将此85人调整为辅助执法人员,作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必要辅助。调整后交通运输局共有228名执法人员,没有超出县编办最新核定的编制数量230个,符合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6名,符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编制人数。辅助执法人员为90名,持有辅助行政执法证87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管局涉及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城市管理执法保障的相关工作,以及乡村管理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考核和统计工作,监管事项种类繁杂,监管范围广,按照相关规定现有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岗位需求,故需要辅助人员来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关于“企业周边秩序治理需持续加强”问题
反馈问题:县公安局主动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开展企业周边治理举措不多。2019年以来,县公安局共处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案件31起,主要是阻止企业施工、车辆通行,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寻衅滋事等问题,其中以补偿纠纷为由7起,以山地林地纠纷为由5起,共行政拘留30人,移送起诉6人。但截至目前,未有针对性制定出台防范举措,扰乱环境案件仍有发生。(整改单位:县公安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承德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积极组织开展企业、景区周边治理,优化治安环境。充分发挥公安职责,加强涉企纠纷排查化解,让企业发展没有阻扰之忧。同时,针对重点项目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和特点,按照“突出重点、分级管控”的原则,组织优势警力,警企协作联动,落实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三见”措施,提高见警率,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压降涉企发案率。今年以来,共派出警力796人次,检查行业场所1983家次,查处整改行业场所隐患142起,整改91起,查处涉爆案件8起;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92起。查处阻工、扰乱企业秩序案13起,行政处罚12人,刑事拘留1人。
(五)在打造行为更加守约的信用环境中履职尽责不充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社会诚信系统不健全”问题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公平竞争工作有差距”问题
反馈问题: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成员单位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够。2022年原计划对成员单位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与交流会,因多方原因未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不足,成员单位承担此项工作的科室各不相同,绝大多数工作人员为兼职,且人员相对不固定,导致业务延续性受到影响,业务能力和审查水平有待提高。宣传渠道、氛围还不够,2021年、2022年只采取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进行了宣传。(整改单位: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专题培训,提高公平竞争政策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②强化领导干部公平竞争理念,将公平竞争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列为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公平竞争法律意识。③通过定期发送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和国家、省发布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典型案例至各部门供学习、参考,交流,针对各地发现的相关案例,举一反三,及时进行排查等,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④实施事中协助机制,通过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提供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各部门审查的质量和效率。⑤建立健全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要求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断档、不缺位,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政策措施,开展本部门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按照承德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的安排,九月份开展对我县各成员单位的第三方评估。⑥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公平竞争宣传渠道。在采取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材料形式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加强公平竞争政策宣传。
(六)在打造融资更加顺畅的金融环境中成效不够明显,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办法不多方面
1.关于“服务企业仍需加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1)反馈问题:县高新区党工委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办法少。县高新区在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用力不够,方式单一、传统。每年仅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组织搭建政银企平台(企业座谈会、金融超市),没有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政策进行深入协商协调,桥梁作用不明显,政策对企业吸引力不强,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如:承德金龙输送机制造有限公司作为承德县特色装备制造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单笔订单金额基本都在千万元以上,面临生产投入周转资金不足问题时,企业却不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无法获得有效贷款支持。(整改单位:县高新区)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县高新区立足于“科技赋能市场,金融服务实体”发展定位,通过技术征信、资本增信、数字赋能为主要手段,探索形成新型金融服务生态。同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县支行共同搭建金融超市,2022年11月开始运营,已有11家银行机构和融资担保公司入驻,累计为园区59家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支持4.1亿元,有效提升了企业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和水平。
(2)反馈问题: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设在县政府办)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成效不够明显,在推动银企对接方面还有不足。金融办立足本职对金融政策研究不深不透,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协商不足,政策不够宽松,银企对接不顺畅。截至2022年8月末,权限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2.44亿元,同比增长4.18%,比年初增加4.52亿元。其中住户贷款84.1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98.34亿元。各项贷款整体趋缓,金融机构投放意愿不足,信用贷款少,额度小。(整改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办))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定期汇总全县各银行机构最新信贷产品。编印成册,发放各企业,提高企业对银行信贷产品的知晓度。②开展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参考。③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满足企业融资需求。④印发《金融机构座谈会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政府分管领导提交书面金融运行情况报告,强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觉履行县委、县政府属地金融监管义务。
2.关于“纳税网点设置尚有不足”问题
反馈问题:县税务局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依法纳税网点设置尚有不足。在办税服务厅升级改造上还存在一些差距,一些硬件设备还不完善,绝大部分相对老旧(使用6年以上)、即将淘汰的设备还在使用,缴税网点设置不科学,乡镇自助缴税网点少,目前只在高寺台镇设置2台自助缴税机,不能满足企业和群众方便快捷办理相关业务的需求。(整改单位:县税务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办税条件。办税服务厅积极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和建议,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办税大厅区域布局和整体环境统筹设计规划。同时,合理划分文书填写区、自助办税区、办理等候区域,并对办税服务厅环境进行整改提升,增设办公设施、便民设施等,升级办税环境舒适度。②打造智能办税,设置专人引导。前厅设有自助终端机,自助办税电脑,纳税人、缴费人可实现发票代开、车辆购置税缴纳、纳税申报、证明开具等,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便利办税服务。同时,单独设置咨询服务台及自助终端机引导人员,以及“办税顾问”专席服务,及时了解纳税人需求,缩短办事时间。在四个基层税务分局新购入四台自助办税终端,满足辖区内纳税人的办税需求。形成了以县局智慧服务厅为主,分局办税服务室为辅,商圈银行自助网点为末梢的智慧办税体系。③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一次性告知清单”等制度,通过公告栏、电子屏等公开税收政策、业务操作、办税流程等,使办税透明化,并在休息等候区设置便民服务点大大增强便民程度。
(七)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仍有差距,作风纪律建设尚有不足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反馈问题:县水务局党组没有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县水务局2020年以来单位干部职工共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10人,涉及工程项目问题4人,局党组没有及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没有对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整改单位:县水务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县水务局于5月24日、5月30日、5月31日、6月5日、6月6日,连续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局班子会议、全局警示教育大会计5次会议,就机关纪律、正风肃纪、工作作风、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等从多角度、多方面进行了强调和安排部署,全面加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遵规守纪意识。同时制定了《承德县水务局警示教育学习制度》,并坚持长期推进。
(2)反馈问题:县公安局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县公安局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违法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2022年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接受举报投诉公安机关或公安干警违纪违法等问题27件。接受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举报投诉线索13件。仅2022年县公安局内部发生违纪案件8起,涉及违纪人员8人。(整改单位:县公安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②狠抓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④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党纪、法纪、警纪教育,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令规定等,以法律法规、条令规定作为从警的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关于“服务意识不够强,干部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1)反馈问题: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专项行动不深入。县司法局牵头与县法院、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此项行动那主要通过走访企业,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公平竞争,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中显示走访企业数据均为0,其他涉企矛盾和案件分类数据也为0,作为我县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对此督导不够有力。(整改单位:县司法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①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及时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联系,强化了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项行动期间(2022年10-12月)全县共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00件,涉及金额5.18万元,排查走访企业77个。②加强培训、提高素质。2022年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基层司法所长、骨干人民调解员250余人通过“线上培训+线上考试+线上发证”形式,参加了以《涉企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和调解方法》为主题的培训班;2023年4月7日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乡村法律明白人400余人通过综治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了以人民调解、治安处罚、民法典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同时,加强对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员培训的指导,2023年5月9日,与县政协共同邀请河北汇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翔为东小白旗乡全体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进行了民法典专题讲座。③“法治体检”、源头预防。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2022年10月起先后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深入到八家等乡镇,承德县帅宝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县加德电子有限公司、承德绿草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大美砼艺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开展了“万所联万会暨法治体检宣传进企业”主题活动,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023年5月23日,县司法局法宣办组织律师、工作人员到承德县王府休闲度假有限公司、承德吉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德恒伟唐家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展民法典进景区、进企业宣传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④加强监督、规范执法。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承县政司字〔2023〕10号),对涉企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向被评查单位反馈评查结果,对案卷评查情况作书面通报,要求各单位针对通报情况进行全面整改,以达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的。
(2)反馈问题:县行政审批局个别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欠缺。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对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监管、教育还不到位,窗口人员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现象。如2022年7月以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5次被举报投诉查实,其中服务态度差、秩序管理乱2人次、不按要求佩戴口罩7人次、集聚聊天1次。(整改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加强业务培训,6月5日,行政审批局组织各进驻部门、股室相关负责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6月20日,承德县行政审批局印发了《承德县政务服务大厅“学业务 优服务 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要求和培训质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要求各进驻部门制定培训方案,已按期完成第一、二季度培训工作,此项工作将按序时推进。②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将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优秀人员,调整到一线窗口。
(八)在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和职能作用发挥、协同配合有差距,沟通配合不够通畅方面
1.关于“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
(1)反馈问题: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在职能作用发挥、协同配合方面有差距。实际工作存在统筹事项多、工作调度不及时、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督导调度各方还不够有力。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134项,截至11月,已完成75项,占比42%。(整改单位:县营商办(发改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134项改革事项进行梳理、调度,对已完成事项进一步巩固提升,对省、市要求长期推进事项按要求持续推进,并定期调度完成情况。发挥县营商办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134项改革事项已完成132项,其中按要求长期推进事项78项。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协调各相关单位一体推进。
(2)反馈问题:县审计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范围不全面。全县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组成单位和部门有23个,近三年来,县审计局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项目计划要求制定本级审计计划,截止目前,共审计13个单位,没有做到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全覆盖。(整改单位:县审计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①在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②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审计相关工作。③按照审计全覆盖(五年规划)积极稳妥安排年度优化营商审计项目。
2.关于“协同配合还不顺畅”问题
(1)反馈问题:林草局和行政审批局之间沟通配合不够顺畅。2021年5月14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承德县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调联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事项划转衔接机制和信息推送机制。但由于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沟通不畅,导致信息推送不及时。如机构改革后,林木审批、监管、处罚奋力,采伐审批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监管由林草局负责,处罚权限下放到乡镇。林木审批手续推送不及时。采伐审批方案和采伐证不能及时推送到监管部门,或没有推送,致使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数据不一致,出现监管不及时或存在监管盲区现象。(整改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行政审批局:积极与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沟通,将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下发给各乡镇,责令专人同林草局进行对接,及时沟通有效衔接,确保两局之间有效配合。
县林业和草原局:强化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推送。加强与县行政审批、县森林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建立林草领域“信息共享、线索互移、协作调查、技术支持”和“司法保护、问题磋商、生态修复、线索移送、专项整治”协作配合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重点难点问题。
(2)反馈问题:“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经到企业了解,有的企业反映,县直相关部门到企业检查时,多是各部门单独去,联合检查较少,一定程度上牵扯企业过多精力。2020年开展各领域联合检查8次,2021年12次,2022年13次,虽逐年增加,但总体还偏少,“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在协调组织跨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落实“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减少”“多头执法”要求上尚有不足。(整改单位:“县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①以年度计划制定为抓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②2023年,全县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34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21次,联合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61.76%。③截至7月24日,全县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4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15次,参与部门44个,涉及教育、娱乐业、景区、互联网服务业、农业农村、餐饮服务行业、医疗美容机构、安全生产等领域,抽取市场主体153户,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占比达100%。正常经营77家,停业5家,责令改正2家,检查结果全部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在政府网站公示;76家抽查检查正在进行中。
(九)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到位,整改措施还不具体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还不具体”问题
反馈问题:鞍匠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滞后,巡察反馈问题后近70天才召开镇党委民主生活会。从报送材料和会议记录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营商环境不优化,群众评价不高”问题,镇党委制定和采取的整改措施为走访企业、大力宣传、加强对村干部管理、加强产业优先发展等,整改措施不具体,效果打折扣。巡察反馈问题24个,集中整改期内完成19个,整改完成率79.2%,且没有及时续报未完成(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问题1个)和基本完成事项的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单位:鞍匠镇)
整改结果:鞍匠镇党委针对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项,基本完成1项,整改完成率95.8%。
①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滞后”问题。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认真学习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省、市、县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严守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规定,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教育。
②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问题。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接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责令两名分管副职牵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重新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及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中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带领班子成员及镇村干部学深学细学实,同时,利用课余时间认真钻研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业务,熟知政策文件精神,了解有关业务知识,善于结合镇域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二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经济发展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事宜,广泛听取各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方法。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职各司其职,强化服务督导落实。主动带头协调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要求各村、各有关站所积极配合支持重点项目的推进,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影响项目落地情况的出现,创造良好稳定的营商环境。并充分发挥好小微企业帮扶联络员的作用,持续开展各类惠企政策宣传和培训,保障镇域内营商环境稳中向好。三是统筹发展,推进落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增添实效。今年,谋划实施重点项目5个,总投资2.4亿元。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充分发挥镇级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承接审批各类服务事项,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完成,方便接待群众办理工商执照、计划生育证件、林木采伐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群众满意度为99%,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③关于“整改完成率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整改进度达到95.8%。
整改措施: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我镇24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3个,基本完成1个(绿色矿山整治力度不够,执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进度已达到97%),整改完成率95.8%,相关整改材料均已按时报送。
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多是理论学习、深入基层方面,没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现象,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依法行政审批有待规范、有拖延现象”问题,局党组没有对超时限审批问题具体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整改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在班子中召开整改会议,要求加强班子成员批评教育,各班子成员深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有问题要及时提出,早提出早整改,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教育。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提升贯彻力执行力,强化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3014448;电子邮箱:cdxyshjb@163.com。
承德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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