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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反馈

来源:承德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1-17 11:53:48 阅读量:338

2021年11月中旬,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各组分别向高新区、政府办、人大机关、人社局、政协机关、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信办、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含县城发实业有限公司、县城东产业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医保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2个党组织进行巡后反馈,会上传达了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和巡察办班子成员参加了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县委坚决对标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强调要善用巡察成果,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标本兼治作用。被巡察党组织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地把巡察成果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新要求。

二是强化担当担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被巡察党组织要明确整改责任,巡察整改主责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把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督办。

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被巡察单位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健全制度上着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全力排查风险隐患,深入查找制度漏洞。要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反思,通过巡察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倒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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